大寶4歲時,有一天我聽到他們母子二人的對話。
媽咪:「嘟嘟,你愛不愛我?」
大寶:「你已經問過很多次了!」
(我一驚,真是「近墨者黑」,即使是「小活佛」,才四歲就已有乃父之風,不講我愛你了。)
媽咪:「那你有多愛我?」
大寶:「很愛啊!我不是講過了!」
(我心想才4歲,就已經開始油條了,不知道跟誰學的話,應該不是跟我....)
其實,旁觀者清,笨的人寧願多花力氣講2次9個字(「你已經問過很多次了!」)(「很愛啊!我不是講過了!」)
結局卻不好,但聰明人只講一次3個字「好愛你!」就讓人心花怒放,皆大歡喜。
這是小活佛大寶用「以身試法」的方式對我所說的另一場「法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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